我从小就读过很多书,马恩列毛的书全不在话下,全世界的人们都知道我们受的是一种艰韧不拔、救世界人民于水火的教育,在这种教育的熏陶下人会变得一种莫名其妙的神圣和矜持。我敢对着毛主席发誓,我从来就没起过要哗众取宠的心。我之所以标明这是个另类的爱情故事,根本就不关我的事或者我的错或者我的职责,确切说并不由我作主,我是被迫的,无奈的,泪丧的,而且是听天由命地接受了这个“另类”的现实,并不是我做竞选秀一样主动地跳出来,然后唯恐天下不乱地招摇过市。
如果可以选择地话,我希望我不曾过这么一个另类的爱情故事。但事实上我的确有这么一出缠绵俳侧的爱情,那么剩下的一种希望是就是,但愿这种另类在不远的将来---当然希望不会有五十年那么长,它将变成非另类,也就是说,它将成为一种满大街比比皆是寻常不过的爱情片断,它是社会的主流,是人类的支撑,是搁在中国菜里的必不可少的味精和盐。
他叫小健,很普通的称呼,很多很多人叫这个名字,却有着不同的脸。我绝不是一个贪心不足的男人,我只要这一个小健就够了,我只爱这个小健,他长着一张我熟悉的脸。
小健对我说:我喜欢你。可是我不爱你。
这句话他对我说过无数次了,每一次都象第一次说一样,残忍地将我的心割成碎片。喜欢跟爱之间区别很大吗?或者原本就是一回事。爱就是喜欢。心里欢喜。后来有人别有用心地将它们分成界限分明的两部分。制造一种理由、借口、托辞,敷衍别人以及欺骗自己。就如小健,因为他说他只喜欢而不爱我,他是一个天生为爱活着的人,没有爱他不如去自杀,但他现在并不想死,我也不希望他死掉,于是他就理直气壮地爱上别人,并且津津有味地告诉我:我也喜欢他,并且爱他,于是我就在一次次伤心欲绝以及暴跳如雷后一次次地原谅了他。这终于使他变得有恃无恐起来。
现在我已经是某个颇为要害的政府部门头目,他们都说我,前程不可限量。我变得非常非常得虚伪,心狠,非常非常心狠,在一秒钟之内我就可以从热情如火转成冷若冰霜。对于我来说,这世界上只存在着两种人,一种是对我有用的;一种是对我没用的。
除了对小健。我永远都狠不下心来。只要他一哭丧起小脸我就立刻变得手足无措。我就要想尽一切办法地哄他笑,逗他开心。也许我根本就不该把他当回事,该象对待别人一样地对他无情无义,说不定他就会打也打不开撵也撵不走地爱上我。可我做不到。
首次见到小健时是我上初中一年级的第一天,我在一大堆陌生的新面孔中一下子发现了他。我惊讶世界上怎么会有如此清秀而雅致的男孩,五官姣好眉目如画。我从来没觉得我爱一个男孩子有什么不正常。从来没有。一般同志会出现的那种自我否定阶段我也没经过。我想这可能是我所有的心思都关注在小健的一举一动身上,他让我欣喜让我沮丧让我失落让我忧心忡忡,我根本没时间去考虑这一切是不是跟别人一模一样。对我来说,爱还爱不完,怎么会去想该不该爱呢?
天遂人愿我与小健分到了一个班。我寻找了各种理由将座位调换到小健身边。尽管小健对我并不热情。因为我不是个帅哥,除了有个特别结实的身板儿之外没有什么别的更引人注目的特征。而且那时我很土。从一个贫困家庭里出来的孩子不可能有什么时髦的衣裳来打扮。而小健却穿着干净而合潮流的服装,言谈举止都显明了他肯定有一对有文化,有教养,或者说很体面的父母。这些我都没有。当时的情形就是这样。套句现成的话说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我就是这么一只不想再当蛤蟆的,心怀鬼胎的,丑蛤蟆。
不管我现在我变成了什么我都否认不了这一点。
但不几天之后小健不得不跟我拉关系套近乎。因为他的功课差得一塌 糊涂。我一直都很奇怪为什么一个有着如此聪慧伶俐外表的男孩会生着这么不灵光的笨肚肠。也许如果他将注意力放在课本上而不是放在电影或者流行歌曲上情况可能会好一点。但小健没有。我也庆幸他的贪玩和不求上进。虽然我这种想法很卑鄙。可如果他功课好得话他就不会来求我。如果他不来求我我就不会有机会。那么我就永远站在小健的世界外面,永远是陌生人,即使是失恋的痛楚也尝不到。多少次小健拿着空白一片的试卷纸推到我的桌前怯生生地望着我我总抑制不住地心头一阵狂喜,在我不动声色的表情后面,眼底里沁着幸福的泪花。
跟小健接触的时间长了你就会发现,尽管他外表上看起来有点清高倨傲,但实则他是一个毫无心机,甚至还有些傻气的男孩子。他懦弱,凡事都要依靠人;他任性,想起什么做什么,脾气喜怒无常。他非常非常容易地就可以相信别人,随随便便地就将自己的事情告诉别人,对他来说,不论保守自己的秘密还是别人的秘密都难乎其难。
某一天小健向我露出一种非常诡异而难解的表情。他说:我碰到了一件奇怪的事,这是我的一个秘密。小健说这话的意思就是希望别人能对他的秘密引起高度的重视,无比迫切百般央求地向他打听,那样他就可以从中产生到一些胜利的快感。我对小健这些小把戏了若指掌。你即使不对他的秘密抱好奇态度地话到最后他也会抑制不住地将一切合盘托出,而且描述得非常生动,祥细,语言、表情、声调、动作都无一不恰到好处,充分显露出小健具有某种卓越的戏剧潜能。
果然他耐不住寂寞地毫无条件地将他那个藏在心中必须一吐为快的天下头号大秘密顷盆吐出。
这个秘密是这样的:
星期天的中午,那是个非常非常炎热的中午。小健独自一人在军营里遛达,顺便说一句,小健父母都是陆军军官,他们家就在军营里边。阳光很白很亮。小健说。那种很白很亮的阳光射到地上会溅起蓝色的火花。象一只一只蓝色的蝴蝶。它们不停地围着他扇动着薄若蝉翼的翅膀,扇起一阵一阵宛如迷迭香般的风。于是小健开始迷糊起来。他用两手捂住自己滚烫的小脸,从手指缝里,他说,他看到了三个滴溜溜乱转的太阳。
不多不少,正好是三个太阳。它们是橙黄色的,象向日葵一样长着锯齿状的花边。小健再次重申。
等小健放下他的小手时,小健说,他发现他来到了放置坦克的操场。那些黯绿色的笨拙的大家伙们整整齐齐地排列着,象一排排傻里傻气的大积木。阳光在这些绿色铁皮上跳舞。叮咚。叮咚。蓝色的小火苗一朵一朵地落在他的头上,发出滋滋的响声。
于是小健又用两手捂住了他那忽忽冒火的脸。
等他再次放下手时,他看到有一个穿着军装的士兵站在他面前。
小健说,他当时的感觉就好象,就好象是看到从天上突然地落下一个人来。你完全不可能预料或者猜想到。于是他就呆呆地望着那个士兵。他很高。小健说。他必须得将头仰起来才能看见那士兵的脸。那是一张棱角分明的脸。非常地棱角分明。小健回味无穷地对我说。
到现在我也不知道怎样才算是一张“棱角分明”的脸。根据小健的说法,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必须有以下几个特征:高而直的鼻梁;微凹的眼睛;长而漆黑的眉毛;一个薄薄的嘴唇;一个小小梯形状的下巴---下巴中央最好有一个浅浅的小涡。
显而易见我不具备一张“棱角分明”的脸。因此小健不爱我而是只喜欢我。小健说,他不可能爱上一个没有“棱角分明”脸庞的男人。“棱角分明”是他爱上一个男人的首要条件。
还是让我们再次回到多年以前的那个中午。
小健说,当他看见士兵那张棱角分明的脸时他一阵心慌意乱。我觉得用“心猿意马”来形容也许更加贴切。他象个小傻瓜一样地一语不发地望着那个士兵。那士兵惊奇地看着他,小健听见他喃喃自语:这么秀气的小孩。士兵俯下身来,那种混杂了汗息与体臭的气味一下子就把他包围了起来。那是一种无比性感的气味,比任何一种小健后来使用过的古龙水,包括HOGOBOSS、GUESS、CALVINKLEIN,等等这些名牌香水都要精彩地多。这种气味好象有着一只只温暖而长长的触角,非常轻易地就将小健抚摸到浑身瘫软无力自持。
你是男孩还是女孩。士兵问。小健非常羞涩地红起了脸。让我看看你到底是男孩还是女孩。士兵说。
然后他牵着小健的手走进那象迷宫一样的坦克群中。是黯绿色的。小健说。象水草的颜色。水草弄破了茎蔓会流出红色的鲜血。滴落在坦克上就成了一个小小的红五星。
士兵打开了一扇门,将小健抱了进去。里边非常地气闷而且酷热。小健听到在他头顶上那些蓝色的阳光小妖精在铁板上劈里啪啦地跑来跑去。让我看看你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
士兵非常嗳昧地把脸贴过来。小健说,他有个象砂纸一样,光滑而粗糙的铁青色下巴。下巴中央有一点小小的涡。很浅。象黄豆大小。小健总觉得里边盛着什么东西,它在轻轻地荡漾,小健说,这很神秘而且令人激动。
那个士兵非常麻利而且熟练地剥去了小健的衣服。他的又宽又大的纯白T恤。黑色的短裤。白色的球鞋和袜子。小健非常配合地完成那士兵的动作。当他浑身不着一丝时他非常自然地用手捂住了那块又隐密又娇贵的地方。士兵把他的手拿手开。小健听见他说:嘿。你是个男孩。是不是?
在小健绘声绘色讲给我这个秘密的同时,我气愤填膺老羞成怒。我想如果我见到那个士兵我会不自量力地上前煽他一个大耳光然后再踹他一脚。他怎么可以染指在我心目中最漂亮的男孩小健?根据我一厢情愿的想法,小健早已是我的人了,别人只能对他“远观而不可近亵玩焉”,况且是被人脱光了衣服,请原谅我讲话的粗卤,但我当时就是如此的想法。
可我还是胆怯。一种深深的,莫名其妙的自卑感乌压压地宠罩在我心里。我想我配不上小健。我不配拥有他。也许将来有一天我可以拥有他,支配他,占领他,可不是现在。于是我木木地面无表情地看着小健,心里寸肠俱断。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小健对那士兵念念不忘。他将这个秘密告诉了我,于是这秘密成了我们两个人的,只是我不能从这秘密中分享到任何使我高兴的东西,非但如此,它还无休无止地折磨我,使我的身体和精神都疲惫不堪。
小健说,在那天之后他又无数次地去那个操场,希望能再次碰见那个士兵。可是没有。他在那些绿色的庞然大物之中走来走去。然后随便在某处停下来,闭上眼睛,他想等他睁开眼睛时那个士兵就会站在他面前,象那天一样地突然和难以预料,然后对他说:嘿,你是男孩儿还是女孩儿?
后来小健终于看见了那个士兵。是在老兵复员的欢送会上。小健挤在热闹闹的人群当中钻来钻去,后来他猛然停下脚步,小健说他看见离他不远那个士兵正跟另一个士兵抱在一起,他们在,哭。其实有很多人在哭,在流泪,因为这是一个分别的时刻,值得大哭特哭一场。于是他就哈哈地笑起来。笑到最后,小健说,他流出了眼泪。他独自寻了一个角落专心致志地哭了一个晚上。后来再也没那么聚精会神地哭过了。他说。哭完之后,头也不回地,小健走了。
小健经过了一段长长的抑郁时光。他经常无聊之极地趴在课桌上,呆呆地望着前方。那种姿态使我想起一只漂亮的,懒洋洋的,还有点憨态的小狗。我多想把这只小狗抱在怀里,安慰它,哄它,亲它。
如今小健已经拥有一套非常完整而且无械可机的哲学理论体系。小健说,爱别人就象是栽种,被别人爱就象是在收获。栽种和收获都很重要,缺一不可,只栽种不收获是不行的,光收获不栽种也是行不通的。但是,小健说,对他来说,他更喜欢栽种。
但小健忽略了一点,就是,不能将栽种和收获放在一块儿同时进行吗?也就是说,不能爱上一个人,这个人又同样哭着喊着爱上你,或者说为你栽种点什么比如大豆小麦向日葵之类的玩意吗?
小健回答说,从理论上说可以是这样的,但是根据他自身的经验,他认为,这种情形微乎其微,概率几近于零,因此可以忽略不计。
从这我们也可以看出小健的经历也确是坎坷。用小健自己的话说就是,他觉得自己很可怜,他是一个悲剧人物。
我与小健最初的接触从这儿渐渐开始。我觉得那是一个极其美好的惊心动魄的开始,值得我终生珍藏和念念不忘。但是小健不这么认为,他说,即使他跟一个人上过一千次床也什么不能证明。精神是伟大的,肉体是渺小的,尽管很多时候他不得不听从肉体的需要,但在他心目中,精神之爱永远是最崇高和最光辉的一面旗帜,引导着他跋山涉水不辞劳苦地在爱情路上奔波不停,永不回头地向前,向前,向向前。那一年,我十七岁,小健十六岁。
小健念了一所非常烂的高中,因为就他那破成绩来说,到这地方来应该是无比相称的。那所学校的问题少年比率之高令人咋舌。到目前为止,那所学校共计发生:少年杀人案一件,少女怀孕事件六件,打架斗殴难算其数,另有不曾注册因此没有入选人大代表资格的私立党派团体若干。这个学校有个非常悠久古老的历史传统,那就是高年级的学长自觉地担负起对低年级学弟教育的责任。他们从“言传”一下子过渡到了“身教”这个高级阶段,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符合我们的一贯教育传统的,因为我们一向推行的就是手脚并用的教育方法和策略。正如用我小学时老师的话说就是:这可以使学生更迅速和更直接地认识错误和重塑自我,实在是不可多得的革命看家法宝之一。
于是小健在上高中的第一天就被热心的两个高年级大哥哥不厌其烦苦口婆心地谆谆教诲了一番。
他妈的新来的臭小子还敢笑,还不拿钱出来孝敬你大爷,没钱你想找揍是不是,真没钱操你妈的明天这个时候在这儿拿钱过来,要不然就好好收拾你!
小健站在我面前时我感到万分心痛。用什么“雨打梨花”或者“雨打桃花”之类地词语来形容小健当时的样子真是万分妥贴。我早先说过小健是那种软弱的,甚至有点窝囊的男孩子,从这就可以看出我并不是在造谣惑众而是有根有据的。他大大地撅着小嘴,一说话就要带出哭腔来,万分委屈地缩在我的怀里,哀哀切切,惨惨凄凄。
最终的结果是这样子的:我在小健的带领下会晤那二位江湖兄弟。我至今不明白,为什么小健会被那两个蹩角的家伙吓得花容失色,一个像螃蟹一个似螳螂,加起来可以组成一个昆虫世界。我非常轻易地就将他们放倒在地上,当然这与我将小健放倒在地上的含义有本质的不同。你知道我有个非常结实的身板儿,我想这跟我一向热衷于习练中国功夫有关,并且我心狠,所以我的手不会比我的心更慈悲。小健煞白着小脸忐忑不安地站在一边,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我宁愿自作多情地认为他是在为我的安全担心。后来我招手让小健过来,我说既然这两个家伙打了你一个耳光那么你就该打回他们一人一个耳光,这样就非常公平了。小健吭吭哧哧地答应着,摇摇晃晃地走过来,然后,在那两个宝贝的脸上,打了---不如说是摸了,两把。这完全不是在打人耳光而是在免费替人做指压按摩。
小健说从那以后他的同学们都知道他有一个心狠手辣武功高强的“哥哥”,个头高高的,长着一副凶神恶煞似的脸。对此我不承认我有一张凶神恶煞似的脸,尽管我的脸比较黑比较粗,表情也不象别人那样有声有色变化多端,可我绝不是李逵。最关键的是,小健只喜欢汤克鲁斯不喜欢李逵。因此我不能做李逵。类似的也不行。
按照小健的说法他很难对我的脸做一个比较客观的评价。因为我们接触的时间太长而且关系较为亲密,这一切都不利于一个公正的判断。实际上,小健说,他很少注意我的脸。即使他目不转睛地盯着我,他也好象看不到我的脸。这一点非常奇怪。在他的心目中,我象是一种符号,一个标记,或者是一个号码,比如电话号码、传真号码等等。说得更彻底和更直接一些,如果我不怕被打击地话----我这个人很有使用价值,但却没有欣赏价值,因此他看不见我的脸。
当然这都是他后来说的话。
但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小健非常小鸟依人地偎依在我的怀抱里。这使我变得非常具有成就感。而且非常幸福。说句不负责任的话,我心里甚至希望会不断地有人找小健的麻烦,那样我就可以再逞一次英雄,将小健柔弱的身躯保护在我的羽翼之下,那样他就永远都不会离开我,那样也许他就会爱上我。
以上是我当时的心境和感受。由此你该看出我是多么的浪漫和多么地爱幻想。因为我无法不这样。我亲身体验到,其实想当一个诗人并不是件困难的事。只要爱,你就是诗人了。你爱地精彩,轰轰烈烈,那你就是个好诗人。可我不是。依据小健的说法,这是一个人的“素质”问题。与努力或懒惰无关。
小健说,许多时候他真想拍拍自己的肩膀,自己安慰自己一番。他觉得自己非常可怜。而且孤独。这世界上没人了解他。因为他是一个有思想的人。这一点表明了他的与众不同。也暗示了他痛苦的根源。
小健着重强调:有时候他甚至觉得人生没有意义。死亡成为一种诱惑。
最后他哭了。这时开始下起雨来。我与小健窝在小土坡下看着白花花的雨一绺一绺地往下落。非常粗的雨水。要是绳子的话可以轻轻松松地就将人摞个半死。虽然我还年轻,可我有一种日薄西山的苍茫感受。小健也做势靠在了我怀里,依然泪眼婆娑。两人执手相看泪眼,虽然没有被噎住,也没有多少话好讲。
我们那些日子就在关于“是爱还是喜欢”的讨论与争吵中马不停蹄地匆匆过去了。你知道,我们就是青春。那一年,我十八岁,小健十七岁。
高中毕业后小健理所当然地没考上大学,他那个当军官的老爹在预期的失望之余,不得不拿出人民币若干送小健去念了一个自费大学。这个大学盘踞在西北方向的某个偏僻地方,我在地图册上搜寻了很久才发现了它那靓丽的影踪。小健说,他们的学校与广阔的农村相依相偎在一起,出了大门你就会看到无边的田野,田野里长着妖娆的棉花和性感的小麦。有一些驴和骡子悠闲地从大街上走过,偶尔会亲热地把它那喷着热乎乎白汽的鼻子凑过来,淳朴地咧开它那长着一口清洁大白牙的嘴,想跟你甜蜜地接个吻。总之小健在信件及电话中不遗余力地攻击他那美丽的具有田园风光的高等学府。
这使我感到很欣慰。还有比看到你心爱的人开心而更令你愉快的事吗?我禁不住要隔着八千里路云和月朝我那宝贝的可爱的小健大送秋浪。从这你就可以看出我有多么善良。总是一厢情愿地把小健想得如此完美和纯洁。我不能相信或者想象小健会做出任何对不起----姑且让我这么说说吧,因为根据小健的说法这世上不存在什么谁对不起谁的情况。如果搁到现在,用别人的话说,我比较深沉、稳重、老谋深算、胸有城府,总之就是我不再信任别人了,这一点相当重要。那么我就会发现这其中有许多的破绽和疏漏。比如,为什么小健对待他的大学及他的大学生活态度有了三百六十度的大转变?小健总共在那地方待了两年,直到第一年末他还在怨天怨地,那种刻骨的仇恨真是惊天动地泣鬼神,结果等到第二年伊始他就那么轻轻松松地一下子改变了?就觉得劳动人民可爱了?到底是谁可爱呢?棉花?小麦山羊?还是另有其人?如果是现在的话我一定会打破砂锅问到底,但当时我纯情地或者说傻冒地一遢糊涂。
当年的情形是这样子的:小健上大学的时候我刚刚参加工作,上班的第一天我就腆着脸皮向单位预支了第一个月的薪水。那时候我每月总共挣人民币二百二十六块八毛钱。然后我买了一块手表送给小健,共花去了人民币一百七十块五毛钱。我记得那是一只非常漂亮的手表,有着桔黄色的表带。当时和蔼的售货小姐殷勤地问我是不是送给女朋友的,如果是的话她们有一些更秀气的也就是更淑女化的表,我说我是要送给我的“女朋友”,说到这时我不由自主莫名其妙地激动起来,接着我又说,但这只就很好,因为我“女朋友”象个男孩子,她(他)会喜欢这款具有豪迈风格的手表的。售货小姐似乎很深有感触地点了点头,并用一张浅粉色的纸帮我把那只手表包起来。小健将手表戴上他那优美动人的细手腕时嘴里发出非常愉悦的赞叹声。他说:你真好。
你、真、好。我总觉得这三个字中间大有蹊跷,是不是被人施了咒或者下了盅,我想这完全有可能,但除了小健之外还会有谁呢?但这么漂亮可爱的男孩子会干这种龌龊恶毒下流卑鄙的无耻之事吗?
可是如果没有人给我施了咒下了盅灌了迷魂汤,我怎么会在小健对我说:你、真、好时,心里一阵又一阵地止不住地犯贱而且还沾沾自喜自我陶醉地激动并幸福着呢?为什么?!
但当时我看到小健那么容易地就被物质所吸引和感动时我觉得又高兴又心酸。高兴的是小健喜欢我送的礼物,他喜欢物质,这很好,这点就很有人味,比那些自称是不被物质诱惑的人高尚。心酸的是我无法满足小健对物质的需求和向往,想到这一点我就很难过。我认为小健已经是我的人了,那么我就该把他打扮地非常非常的花枝招展,让他喜欢什么就买什么这是我的责任,这个责任很光荣也很艰巨,但我乐意承担。我想我最初努力做事并且不择手段的动力就来自于小健对那块手表啧啧赞美的一刹那,一块手表算得了什么?难道小健不该拥有更多的东西吗?难道小健不是世界上最具魅力的男孩吗?那么别人有的东西他不该有吗?那么别人没有的东西他就该没有吗?那么……那么归根结底地说,难道这一切不该由我来替他买吗?
就这么回事。
上文我已经讲过我刚工作那会儿每月总共挣人民币二百二十六块八毛钱,我所有的开销,包括吃饭,穿衣,社交,日常用品,文体娱乐,甚至上公共厕所的钱都要从这里边扣除。并且还要应付,准确地说我还要非常乐意地去满足小健各种各样名目繁多的要求。有次小健甚至让我买保险套寄给他,他对此的解释是,这样他在晚上打飞机的时候就不会弄脏内裤了。要知道洗衣裳对小健来说是一件很苦恼的事,我不想让小健苦恼所以我只好到药店去给他买保险套。并且他指名是要杜蕾斯的,因为他使用其他牌子的保险套时难以达到性高潮。这样他就会焦虑地整夜整夜地睡不着觉,这也是我不想看到的事情,我毫无选择余地,只能买那种据说全球最畅销的杜蕾斯保险套。那时杜蕾斯的保险套卖得很贵,买一个保险套的钱可以买一大把汽球,而且保险套只能用一次,这些汽球却可以吹来吹去,不断地使用,五颜六色,比保险套也好看地多。
小健自己也说道,在他上大学的期间我的确对他关怀备至。他承认,这世界上不可能有人比我更疼他爱他了。这说明小健还是一个非常有良心的人,并且也懂得知恩图报。
让我们还是回到那段我在S城小健在外地上大学时的日子。
那时白天我奋不顾身地工作,看报纸时广告、中缝、夹页全不放过,我不能让自己闲下来,否则我就会不可救药地想我的宝贝小健,想得头发蓬乱两眼发红,见了谁都敛不住一脸色迷迷的表情,你知道这样非常容易引起误会,对于一些容貌生得除了自己谁都对不起偏偏又喜欢自作多情的女同志来说尤其如此。下班之后我还要到武术中心去当陪练,除了挣钱之外还可以渲泄自己的精力或体力。但到晚上这一切都全线崩溃。我全身的每个细胞都倾巢而出,活跃无比,每个细胞都在叽叽喳喳地叫小健的名字。你说我该怎么办?
与此同时,在离我千里之遥的地方,小健也正在处心积虑搜肠刮肚绞尽脑汁地,等等,你可以用大量的形容词来表达小健他当时的心情,言而总之总而言之一句话,小健与一个叫李涛的踢足球的男孩子开始了一场浪漫的,爱情风暴。
小健说,李涛是那种看一眼就令人过目不忘的男孩子。我猜想毫无疑问他肯定有一张“棱角分明”的脸,这点使我感到欣慰并且由衷地为小健感到高兴,要知道千里马易觅,“棱角分明”的脸难寻。但小健终于找到了,这不能不说是他的造化。小健说,李涛长得有点象混血,用我自己的话来转述就是:李涛长得怎么看都象是个杂种。我觉得这样说更加贴切而且更加通俗易懂。小健说李涛的眼睛是一种非常奇特的黯绿色,但在灯光的照射下又会呈现出一种混浊的灰褐色,想想吧,这真令人感到心醉神迷或者叫做心旷神怡。小健是如此来形容他的感受的,他说,每当他盯着李涛的眼睛,他的心就感到一种神秘的召唤,这种召唤就象是,就象是文革时期毛主席他老人家在天安门城楼上颤颤巍巍的一挥手,然后万万革命小将群情激昂不能自己,就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大伙儿的神经中枢全遭到了破坏,小健说,他当时也有类似的这种感觉。小健唏嘘不已用一种千转百回过来人的口吻对我说:那真是天意呀!
我们大家都知道:天意不可违。否则就是自做孽。显然小健也懂得其中的利害,所以他对老天的安排没有丝毫的反抗,而是非常欢喜地全盘接受。从中我们就可以知道小健是一个乐天安命的孩子。这非常好。但我不同意小健所举的关于我们伟大领袖毛主席的例子,他这么说会给人造成一种错觉,好象毛主席跟他的那个李涛有一种类似的本质。用句文艺些的话说就是,李涛勾起了小健心中那沉寂已久早已孤独难耐的爱情种子,或者套用张学友的歌名,激起了他心里的“爱火花”。但毛主席有这么肤浅吗?
但暂时还是让我擦干眼泪,深埋起仇恨,继续回到我们这个故事中去吧。
小健回忆道,那是一个星期天的早晨,阳光明媚空气清新。宿舍里空无一人,只有灰尘在寂寞地非常轻佻地跳舞。小健躺在床上仍没有起来。因为小健不知道自己起床后该干什么。没有爱情小健无法干任何事。于是他就抗议性地不起床,象僵尸一样直直地躺着。这时候体育系的足球运动员李涛开门走了进来。接着,小健说,李涛坐在他床边,问道,你为什么不来找我玩了?
这句话问到了小健的隐痛。俗话说:英雄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伤心处。小健是不是个英雄这还有待于进一步商榷,但他非常伤心欲绝这点是不容否认的,所以小健就象遭到敌人严刑拷打的地下工作者一样,视死如归地紧闭上了眼睛,但眼角却沁出丝丝点点的泪花来。
如果要描述当时的情形应该是这样的:小健象个僵尸或者象根木头一样笔直地躺在床上,被子一直拉到他的下巴,却露着两只胳膊。我知道小健有两根非常漂亮的胳膊,很修长,没有任何疤点纰瑕,有匀称的肌肉,坚硬但同时具有一种韧性的柔软。当时小健就这样闭着眼睛露着胳膊,毕竟这是深秋,他感到凉意袭上了他的胳膊,并且他轻微地打了一个寒颤,于是他准备将他那粉红色的细胳膊放进被窝里去。正在这时,小健说,他感到有一只手渐渐滑上了他那浸满寒意的双臂。
小健是这样形容他当时的感触的,他说,他打了一个激灵,并一下子睁开了,或者说是睁大了眼睛。他看见李涛正在非常悉心地抚摸他的胳膊。因为没有灯光,所以他的眼睛还是黯绿色的,用小健充满深情的比喻就是:象绿色的玉石在黑暗里幽幽地发着光。
他的眼神很特别。小健着重强调了这一点。跟以前李涛看小健的眼神迥然不同。到底哪个眼神更为真实呢?这很难说清。小健只能说,李涛看他的眼神不同寻常。小健说,他忽然一下子明白那种叫做心有灵犀一点通的感觉,这用不着语言或者动作就可以传达出来,而且准确,迅速,只有他和他之间才能够懂。
我想这种情况并不奇怪。我听过一些道听途说的故事,有一个男人骑车在大马路上走,忽然另一个骑车男人从他身边擦肩而过。这时所谓的第六感发生了作用,这男人非常固执地调转车头去追那个男人,然后在相遇时,二人定睛对望,我想那种情况也可以叫做心里灵犀一点通吧。后来,后来那两个人就成了一对。当然这是题外话了。
小健说他并不想伤害我。他的意思就是他内心里并没有故意要伤害我的念头但同时又做出了伤害我的举动。所以他向我道歉。因为中国有个成语叫“亡羊补牢犹未晚矣”。很明显小健真正地理解了其中的深邃。小健说我这个人太好了,好到他不得不伤害我的程度,为什么这样说呢,小健解释道,如果他不一下子伤害我到使我寒心的地步,我就会一直这样厮缠下去,要知道这对我很不利,我会很痛苦,并且到最后得不偿失。我为小健的这些话而感动地要命。小健真是对我太体贴入微了。就好象你在大街上走突然地被人打了一个大耳光,然后那人语重心长地告诉你,你这个人脸蛋生得太漂亮了,所以他必须得大力地抚摸一下,并且警告你,或许还会有人对你这张脸蛋进行非礼,因此你以后一定得警惕紧慎小心从事。这时你除了两眼流着感激不尽的泪水之外还有什么话可说。你只能由衷地说: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呀!
小健进一步推心置腑地跟我讲,假如我见过李涛后,我就会同意小健的这种说法:爱上李涛是小健到目前为止的人生中最为正确的一件事,跟小健不能爱上我这件事一样地正确和令人信服。小健说李涛是那种性感的男孩。当然性感的含义有很多种定义,有的人觉得健壮如牛是性感,有人觉得瘦骨怜仃才性感,我知道有个人对男人性感的标准就很独特很不同凡响,他觉得只有拥有那种能够熏死一栏牛的臭汗脚的男人才是一个无比性感的男人。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得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原则。那么小健所说的李涛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性感男孩呢。
小健说那天李涛刚踢完球赛---小健说李涛是个非常优秀的中锋,但我考虑到中国足球的整体素质,我想我应该有理由对李涛的优秀程度表示怀疑。小健说他非常幸福地看李涛踢完了比赛,尽管他对足球一窍不通,并且在此之前认为足球是世界上最枯燥的运动之一,但那天他还是非常兴致勃勃,并且为旁边人的喝采声而感到莫名其妙。比赛完以后,小健说他们俩就结伴出了校园---你知道他们校园外面就是一望无际的广袤田野---进行他们跟往常一样的幽会。也就是在这个时候小健开始觉得那个地方的风景也变美了,老乡也变得淳朴厚道可爱了,就象小健在写给我的信中说的那样。小健说他们在一丛棉花地里坐下来,棉花枝桠上结满了白色和紫色的棉蕾,胖墩墩地非常招人喜爱。他们亲密无间地挨着坐下来,如果这时候你从外面看,除了几束不停摇曳的棉枝外什么也发现不了,农村真是如诗似画呀,一句话,农村就是好呀。小健充满深情地回忆道。
小健已说过李涛是个非常性感的男孩,按照小健的标准首先就是李涛是个“小毛孩”。其次李涛的性感还体现在李涛有一个运动员特有的优美身材。小健说,他很瘦,不是瘦骨嶙峋的那种瘦,而是一种非常结实没有丝毫赘肉的瘦。从这些方面都可以证明李涛是个无比性感的男孩子。
小健从此就跟毛孩有了事实婚姻的关系了。这是在中国,又是在那种落后的地方,两个男孩子共同租一间房子,哪怕睡一张床,在别人眼里看起来也是正常不过的事,相反要是一男一女的话就了不得了。由此看来,小健作为一个同性恋者,是他人生中值得庆幸的一件事。
后来小健用一种甜蜜而愁怅的语气回忆说,他与毛孩的婚姻非常圆满。那时他最幸福的事就是他在一旁手忙脚乱地做饭,他觉得这样很好,丝毫没觉得有什么不公平。我想除了用“犯贱”二字来形容他之外找不着更合适的字眼。但小健说,这不是一个人贱不贱的问题,而是一个人爱不爱的问题。我觉得这听上去也很有道理,并且联系到我自身,我想,我也是一个很贱的人,想到这里,我有点想哭。
但我一想到小健当时的样子我就感到噎地难受。我极难想象我心目中小王子般娇生惯养的小健会担当起一个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家庭主妇的责任,用他那白白净净柔滑无比的小手洗菜涮碗甚至搓洗着那毛孩脏兮兮的袜子和裤衩。但小健说,他乐在其中。这句话就可以堵住所有人的嘴,主要是我那苦口婆心喋喋不休的嘴。从而使我明白,每个人的幸福含义都是不一样的,对于小健来说,能够把毛孩汗臭熏天的袜子和裤衩洗地干干净净清香怡人就是他最大的幸福,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很伟大,也是非一般人所可以及的。
天气转暖的时候,小健说,他们干脆就不穿衣服,赤裸裸地在屋子里走来走去,那种遍体生津的感觉真是令人毕生难忘,小健余味无穷地回忆道。小健说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他们租的房子地点非常偏僻,屋前是几块零零落落的菜地,屋后是一条潺潺流过的小河,环境优美空气清新,简直是世外桃源,并且最大的好处是可以避人耳目,因为这里几乎没什么人来,所以小健和毛孩就可以光着屁股到处乱窜,到了晚上他们还可以在屋后的小河里裸泳。
总之,那是一段无比风光的日子,小健说,他好象每天都处在高高的浪尖上,一种上不着天下不着地,飘地要飞起来的炫昏的幸福感觉。就象一杯水,快乐的泡沫咕咕咕地流出来,所到之处也皆是快乐。那是一种烧着烤着烫着烟熏火燎沸反盈天的快乐。到最后小健的叙述有点语无伦次。但无论怎么样我们起码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在那个时候,小健感到有一种发自内心的漩涡和风暴。小健说,它不顾一切,席卷而来。小健拿它简直毫无办法。
我跟小健说,我要跟他一刀两断。我的语气非常的严肃,可以称得上是斩钉截铁不容置疑。当时时间是在晚上,地点是在单位分给我的一套单元房内,范围缩得更小一些就是在我卧室里的大床上。开始时我和小健是躺着的,随着谈话的进行我们渐渐坐了起来,到最后我们就离开了床,而且已经穿戴整齐,真可以算得上是衣冠楚楚,我站在床的这一边,小健站在床的那一边,然后,相互对视。从这你就可以看出我们的谈话正在逐步向分崩离析的方向发展。我想这完全不是我的错。
事情是这样的,小健放寒假了,也就是说他回来了,回到我的身边来了。我对此非常激动,并且盼望已久。我在当时仍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个叫李涛的毛孩存在,对他的性感程度亦毫不知晓。在我心中小健依然是圣洁无比的,尽管他一直对我说他只喜欢我而不爱我,但我总认为这只是一种语言游戏,不会也不能造成行为结果。
灯光很明亮,是一盏荷花形状的乳白色吊灯,灯光象被过滤过似地,网状地射下来,人的身体明明暗暗,就象这城市中的每个男男女女的心思一样扑朔迷离难以捉摸。这是单位刚刚分给我的一套房子,为了迎接小健的到来,我花了很长一段时间象只快乐而又愚蠢的大瓢虫一样出出进进忙碌无比,贴地板花了两星期,刷墙用了一个礼拜,等等,我想用自己的双手来为小健创造一个家,你知道这种想法虽然很原始,并且古典地很恶心,但当时我还是觉得很浪漫很温馨的,因此干劲实足。并且我还买了一床蓝地上洒满小白花的非常漂亮的床单。就象在深秋的早晨白色的小花里噙着露珠,美丽地令人感到心碎。
我感到很满足。我甚至认为这世界上又多了一个和睦家庭。温暖的房间,橙黄色的灯光,餐桌上铺着红白格子的桌布。我的心一下子变得非常软,你知道我在别人面前总是以心黑手辣无比强悍的形象存在的,可我在小健身边,在我们的小家里,我无法再这样假模假样地支撑下去,我觉得我非常非常地弱小。就象在我还是个婴孩的时候,嬴弱地不堪一击。我禁不住将脸深深地埋在小健单薄的胸膛上,我说,宝贝我爱你。
如果将时间永远停滞在那一刻,我想那是非常感人的一幕,如果活动在电影的胶片上,它必将永垂千古。
但这时候小健突然开口说起话来。他说:我必须要告诉你一些事情。
于是我就知道了这世界上有个无比性感的男孩叫李涛,他的皮肤很白,毛发浓密,有一双时而是黯绿色时而是灰褐色的眼睛,非常具有诱惑力。当然这都是小健无私地告诉我的。因为我和他之间毕竟关系还算或者说曾经比较亲密过,因此幸福可以一起分享。而谈论李涛就是小健最大的幸福。就象我在跟你们没完没了地说小健是一个道理。对此我深深地理解,但这并不妨碍我的伤恸和气愤难忍。
一时间我说不清楚自己是个什么东西。
于是我变得平心静气起来,跟小健在一起我从来没这么冷静过。我把这么多年的许多事情翻来复去想了一回,确切地说想了好几回。后来我猛然发现,我发现这么多年来我一直在过着一种毫无意义的生活。毫无意义的生活比毫无目标的生活更可怕。毫无目标的人往往都聪明地紧,他们知道这世界没有什么事是值得费劲去思量去努力的,什么都是空荡荡的,于是他们不做任何事。他们是水,日子是油,水从油面上滑着,来等于没来,去等于没去,存在等于没存在。可他们本人是清楚的。但我不是。我总觉得,觉得我要做很多事,并且事实上我一直在不停地做事,费尽心机不择手段,我还很天真地以为我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我觉得我是自己的主人,我不随波逐流,我的日子结结实实地充满了盎然生机。所以我瞧不起那些没有目标的人,自以为我要比他们强。强得多。
原来,全错了。我的过去什么都不是。我一直在过着一种毫无意义的生活。我是一个毫无意义的人。
于是我跟小健说,我要跟他一刀两段。确切地说,我要与我从前的自己一刀两段。小健用一种古怪的眼神看着我,突然冒出了一句英文:
他说: ARE YOU SURE ?你肯定吗?
我肯定吗?我肯定什么?肯定要与小健断绝一切关系?我发誓从今往后我说得每句话都不再是戏言。还肯定什么?肯定我会对自己的举动不会后悔不会出尔反尔?但我可以后悔吗?后悔只是一些少数人的特权,很显然,我没有这样的资格。
我对小健说,走吧,还呆在这儿干什么?小健用一种不能相信自己听力的表情看着我,他似笑非笑地说:撵我走呀?那我就走了。从床到门口只有三步的距离,可我感到小健足足走了一年。他每一步都踏在我的胸口上,我看见从我心脏里迸出的鲜血流了一地。你知道,在某些时候,从你的心里会开出很大很的的花来,“蓬”地开放,撕裂你的胸口。
可很美。美得惊人。
那天小健穿着LEVIS的黑色仔裤,黑色的高腰军靴,黑色的GUESS套头衫,黑色的厚外套,黑色的围巾,黑色的眼睛,黑色的眉毛,黑色的嘴唇,他向我挥手手心是黑色的,可手背是白色的。
而且,他没戴我送给他的手表。
我们大家都知道,我们中国人无论男女老少都喜爱做媒。我的侄子,也就是我哥哥的儿子,今年只有五岁半,最近他正在热心地给他妈妈找对象,因为他目前这个爸爸,也就是我的哥哥无比吝啬没能答应他买电动玩具的合理要求,这使他很不愤,我们知道一个人在不愤或者处于逆境时往往会激出他无限的潜能,所以孟子老同志曾说要想造就一个人就得先折磨他的身体再摧残他的灵魂,于是他以后就会大有出息了这样一套受虐狂理论,从这我们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儒家的大师们不仅自己是受虐狂,而且还要把全中国的老百姓,尤其是要把识文断字的我们称之为知识分子的那部分人变成受虐狂,并且他们卑鄙地成功了,到了现在你几乎找不出不是受虐狂的人啦,大家都习惯了飞来的天灾或者人祸,挨了一个大耳光比吃了蜜还甜,一致反应说这样心里就有底了就踏实了,反过来要是真给了你一罐蜜你倒开始战战惊惊了,我们本能地警觉,这里边有“猫腻“。……话说我侄子买电动玩具受挫之后,心情变得很愤怒,于是他血液里中华民族流传已久的做媒基因逞势冒出了头,就象春天的蛇一样不可遏制地蠢蠢欲动起来。后来经过他深思熟虑广泛调查之后,他认为他的幼稚园里的小朋友王二丫的爸爸就是一个很好的人选,尽管人长得寒碜了点可架不住有钱呀,有钱就可以给他买电动玩具了,所以说,他妈妈也就是我嫂子要是本着“择良木而栖”的原则改嫁给王二丫她爸的话实在是非常非常好的一件事。最后他挨了他爸爸的两耳光,于是他绝口不提给他妈找对象的事了,但从此又开始忙碌着要给他爸爸寻觅一个新老婆,并且按照地是母大虫孙二娘的标准。
五岁的孩子尚且如此,由此你可以想见到一个比五岁大五倍至十倍的人,他(她)的做媒之心该有多么强烈。从我一踏进单位的那天起,就不断地有人要为我介绍对象,比如以前坐我对面桌子的五十多岁的女办事员老方(她无私为人做媒到了废寝忘食的地步)每个星期都会向我推荐一名谁谁家的黄花闺女,毫无例外地她们都色艺俱佳,假如被人贩子拐卖到香港去的话可以包揽香港小姐的前三名。她自己声称她手里有大把大把的姑娘---就像揣在兜里的糖果,一颗接一颗地压在她舌头底下,随时都有可能“叭”地一下子弹出来,黏乎乎地粘在你身上。
我们都知道做媒的含义就是让两个人,到目前还是指一男一女,合法地在一起困觉。这一点很重要,否则地话就成了拉皮条,尽管这二者在本质上非常地相象,最终的地点都是床上,或者跟床类似的地方,这得看具体情况具体地分析。我很喜欢拉皮条这个职业,我想喜欢的不只我一个人,他们让两个素昧平生的男女不合法地躺在一张床上,你不得不承认这是一项极具创造性的工作。有一回我在北京硬石餐厅门前走就有一位四十多岁的女群众拦住我问我要不要小姐,我腆着脸皮跟她说,不要小姐要先生行不行。她大义凛然地瞪了我一眼,满脸浩然正气,嫉恶如仇地斥责我道:流氓!然后非常敏捷地一窜跑了。从这一点就可以纠正我们以往对拉皮条的偏见,实际上他们非常纯洁,还有一种孩子气的纯真,并且嫉恶如仇。
所以我喜欢拉皮条的而不喜欢做媒的。拉皮条是公平协商两相情愿,而做媒总带着一种强买强卖的味道。比如老方每次给我介绍对象时总是一派胸有成竹的昂然表情,象座山一样耸立在我面前,我只能仰望才能看见她那张咧到脑门的大嘴,然后她说,这个姑娘你要是不见见地话真是个莫大的损失。说完就蹬蹬地跑回自己的桌前坐下,非常严肃地看着我。并且一句话也不说。这使我很难过。因为我必须得对她说“NO”,但这样她的心血就会白流,如果流干了地话也不可能被追封为烈士。这很不幸,可我又毫无办法。我也不能说我是个同性恋我对您的姑娘不感兴趣,或者说要不您老给我介绍个漂亮小伙子怎么样。我敢打赌,她听了以后肯定后会不顾一切地从窗子里跳出去,要知道我们的办公室是在二十二楼,因此这样极容易造成离奇命案。但我这并不是我所希望的。
但无论怎么说我都没有起过要与某位女士并结连理的念头,因为那时我和跟小健在一起,这一点相当重要。说实在地我不大在乎别人怎么说及怎么看我,尽管在中国别人怎么看怎么说对一个人相当重要,可对我,无论怎么重要都不可能比小健更重要。如果在小健、事业、父母这三者之中选择我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小健,事业是很重要,可我想我没有小健我做事就没有意义,做得再好有什么用,做事总是有目的的,而小健就是我做事的目的和动力。至于父母,不错,也很重要,可你知道,除了在小健面前,在别人眼里我总是一个狼心狗肺的人,同样在我父母面前也不例外。你们可以尽情地谴责我,因为我就是这么坦白。有个民谣唱道:花喜鹊尾巴长,娶了媳妇忘了娘。我听了总是很感动,因为深有感触,有了小健后,我的确什么人也忘记了。
但是我说过,我已经跟小健一刀两段了。你们无法想象我当时的痛苦,我自己只知道当某一天我发觉我竟然还活着,并且毫发无损地站在大街上时惊奇了好半天。我本来了为我已经死了至少好几次了,谁知竟没有,我只好继续苟延残喘地活下去下去。同时我想我该换一种生活方式了。这就是,我是不是该象大部分人一样地活着,具体说就是找一个女的,且不论她的姿色如何,但对我来说都差不多。然后到登记处领一张大红证件,就此我跟她可以明正言顺地困觉了,连促使他们运动的媒人都感到快乐,因为自己会很有成就感,也许他(她)自己很久都没有令人满意的性生活了,但能够让别人开始进行性生活好象就能从中得到补偿,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做媒也是一种意淫过程,就象听新婚夫妇的墙根一样,都是属于中国人一项独有的快乐,简直可以申请国际专利。(我反对,只是觉得他说得很可笑)
于是我就开始一次次昏头转向马不停蹄地约会,见了一个又一个的姑娘,你知道我对女人一向缺乏鉴别能力,我很难分清港姐和清洁女工哪一个更水灵些,因此我总是举棋不定,表现在行动上就是我一直地在挑三捡四,最后连老方这种为了做媒可以上刀山下油锅全心全意不计个人得失的老同志都开始生起气来,她恨不得将我们直接领到公证处,然后给我们发一张大红派司,喜气洋洋地塞进我手里,并且敦促我们回家不要忘了干一场以庆祝这美好的时刻。
后来见到孙小梅时,我懒惰地想,就是她吧。
我想我之所以在众艳群芳之中选择了孙小梅大概是因为她长着一个男孩子似的身材,于是我就跟孙小梅谈起了朋友。后来我发现,除了她长得不象个女孩子外,别的跟其他女子毫无二致。在这里我必须声明,我对女性毫无歧视,并不因我是男同性恋者所以就重男轻女,我尊重妇女,在与女士一块走路时决不会忘记帮她们拉开门,我愿意与善良女性保持深挚的友谊,可这种关系一旦超越了友谊界限后我就变得无法容忍起来。
和大多数年轻女孩子一样,孙小梅也有一种近乎愚蠢的天真,脸上总有一种明知道自己不漂亮但又不甘示弱的漠然和近乎圣洁的表情。但要是真有一个男人要跟她谈恋爱,或者说,明摆了要娶她后,她就立刻象融化了的雪糕,又甜又腻地丢不开手,仿佛没想到这世上会有男人来娶她似的,因此兴奋地忘了从前的矜持和抑郁寡欢,含义不明的微笑彻头彻尾地挂在脸上,藏都藏不住。第一次单独约会时她就开始哆声哆气跟我说起话来,你知道一般女人在跟男朋友讲话时舌头都有些大,所以说话含混不清。于是我只好黑着脸坐着,听孙小梅大讲“人家怎么怎么着……所以人家就怎么怎么着……后来人家只好怎么怎么着……”,每听她讲一个“人家”我的脑袋就象在武术馆陪练时被人揍了一下,最终我象失控的机器人一样晃起了头,浑身也哆嗦起来。孙小梅很关切地问我怎么了,她的一只手按在我的背上,非常有意义地摸索着,我有一种被非礼的感觉,所以非常气愤,可又没什么办法,因为这是一场叫做“跟女人谈恋爱”的游戏,而被人用手摸一把也是游戏的一部分,我无法反抗,只好听天由命逆来顺受。
后来我觉得我的背无比刺痒起来,我终于如释重负地结束了约会,回家以后我对着镜子看到背上起了一大片红色的小疙瘩,医生说我得了荨麻疹。我长久地对着镜子看着那片红色小疙瘩,不由地悲从心起,这使我无法自拔地想起小健来,如果小健在我身边的话我就不会生上这种叫荨麻疹的鬼玩意,那我就非常幸福,可现在我不是非常幸福,准确说我非常不幸福,这样我就不可能不想小健,但我这样子地不停想小健就会使自己更加地不幸福,愈感到不幸福我就要愈想小健,这样后来就造成了一个恶性循环,可我又摆脱不了。等到下次与孙小梅约会时我就要求她不要摸我的背,因为我会得一种叫荨麻疹的病。小梅是个好姑娘,她不希望我痛苦,于是她不再摸我的背,而是将手放在了我的大腿上。我很盼望我的大腿也非常及时地得上了荨麻疹,谁知竟没有,我又是一个不忍心欺骗别人的人,我只好听任孙小梅摸我的大腿,因此我的大腿绷得很硬,她很软骨头地将身体瘫倒过来,装出一副窃窃私语的亲昵样子对我说,你的大腿真性感。她的称赞使我心惊胆颤,除了小健我不希望世上任何人称赞我性感,但小健从没称赞过我性感,这使我非常失望;孙小梅却称赞我性感,我感到很害怕。就象你称赞一只羊长得很富态时你心里能有什么善良想法吗?
于是我就煽了自己的耳光。煽耳光需要有很高的技巧,首先你要感觉到火辣辣的痛,这是煽耳光的首要意义;但同时你又不能将你的脸颊煽得变形或者印上了指印,这样你就很难对别人解释地清楚。而我的经验是,你宁可做万恶不赦的事也别做解释不清的事,比如你身为一个男人却爱上了一个男人,这件事就怎么也解释不清楚,所以在别人眼里就很可恨,比恨你去嫖妓女还可恨,因为嫖妓女是一件简单明了的事,三言两语就说得清楚,所以大家都会理解你体谅你,这没什么大不了的。
孙小梅订婚之后开始理所当然地盘踞在我的住处,长时间地不离开,我没法开口请她离开,因为我知道这是她的权利,虽然现在还不受法律保护,可受群众保护,而群众的力量是巨大的,我无法与群众对抗。孙小梅买了许多乱七八糟的东西来装饰我的----用她是话则是我们的---房间,甚至还买了一大束非常土气非常恶心的绢花插在花瓶里,自已觉得美地不行。我眼睁睁地看着我为小健装饰的房间被一点点地破坏无余。后来有一天晚上孙小梅非常有预谋地没走,并声明我睡沙发她睡床,我差点感动地要为她立块贞节牌坊。后来她洗了个热水澡,大约洗得很舒服,舒服地忘记了穿衣服就光赤条条地跑了出来,并且还一溜小跑地跑到了我睡的沙发上去。我已经说过,孙小梅有个青春期少男的身材。所以最初一刹那我想起了小健,并且在恍惚之中我喊了小健的名字。孙小梅说:小剪?你说我是小剪?我是小剪子。我们女人全是剪子,专剪你们男人的这个……
可我想小健。我真得想小健。我后悔对他说一刀两段。我不管他爱不爱我,可我爱他。我只要他在我身边,在我目所能及的范围中,看着他。可现在我在跟一个叫孙小梅的女人在一起,我看不清她的脸,她离我很似乎遥远,可我能感觉到她的喘息声象一根铁丝穿过我的脑袋,然后我流出了白色的脑桨。就象我梦魇里的那张巨大的怔忡不安的脸,凛凛地发着青光,向我挤压过来,可我动不了。
后来孙小梅流出了眼泪。通常情况下女人都要流几滴眼泪。但我还是不明白她到底为了什么流眼泪。如果是因为失去了处女之身的话我倒觉得大可以省省,处女只是一种生理现象,并不代表任何意义,并且它也不是什么纯洁的代名词。我想我倒该哭一场,因为我觉得自己很污秽,这种污秽我永远都无法摆脱地掉。我知道,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就要跟这个叫孙小梅的女人同床共枕。这就是生活,幸福的生活。大多数男人所过的生活,就因为如此,别的男人也被要求过这样的生活,这就是人世间的道理,它不分青红皂白地缠绕在每个人的脖子上,威胁着你,不听从它的话它就会随时要掉你的命。
日子过得很快,就象一个小疯孩光着脚丫披头散发地从田野上跑过,得得得,马不停蹄脚不沾地,拉都拉不住。我们大家都知道跟一个小疯孩是没什么话可说也没什么道理好讲的,而过日子同样如此,我们无法同日子较真,是日子在过我们,而不是我们在过日子。所以当我明白了这个道理之后,我就变得安于现状起来。那我的现状是怎样的呢?我想我就有必要做一番阐述。
这件事有几个方面是颇耐人寻味的,我们可以将它列举出来加以分析,因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包含了绝大多数事物的本质,正常性与荒诞性共加一身的原始本质。
第一点,我是男性。因此正常情况下我应与女性结合。这种结合在某些情况下是权利某些情况下的义务,这很难说,对每个男性都是如此。
第二点,孙小梅是女性。因此她应与男性结合。这种结合在某些情况下是权利某些情况下是义务,这很难说,对每个女性都是如此。
第三点,我是男性,但我不爱女性,这是一种特殊性,但你不能因为它特殊而不承认它的存在。于是事实之三为,我是名男同恋者,因此我不能与女性结合,这点相对于我的特殊性来说却是正常的。这是一种正常性。
第四点,孙小梅是女性,同时她又不是女同性恋者,因此她与男性结合是一种正常性,但具体到这个男性也就是我身上,是一名男同性恋者,因此她与这名男性的结合是一种特殊性。
第五点,也就是最重要的一点,社会(这是个很抽象又很具体的说法到底指谁只能依据具体情况而订)无视这件事正常性与特殊性荣加一体的铁定事实,只承认它的正常性而居心叵测地忽略了特殊性的存在,也就是说,社会要求我与孙小梅结合,因此这件事具有荒诞性。
于是我只能说我与孙小梅的关系是一种荒诞的关系,无论它是怎样的严肃正式乃至于神圣,都不能因此否认它是一种荒诞的关系。而荒诞到目前为止,在社会公认的字典里边,它是一个具有贬意的词语,它意味着混乱、滑稽、可笑,等等。于是结论是:我,一个男同性恋者与非同性恋者孙小梅女士结合是非常滑稽非常可笑和非常荒诞的。
但我们知道,在我们这个社会里荒诞的事情不只这一件。否则地话我们就可以宣布我们的社会是一个大同社会,具体地情形我想那可能与共产主义社会类似,但很遗憾我们现在还不是,我们还是一个初级阶段的社会,因此有荒诞的事存在不足为奇,而且在某段时间内,比如多少多少年之内,荒诞的事会一如既往地或者继往开来地保持不变。
顺理成章地我与孙小梅终于过渡到了要男婚女嫁的阶段。这就是说我们将要到公证处领取一张包着塑料薄膜无论印刷还是纸张都不够精美的红色派司。而有了这张纸以后“我们从此以后就受法律保护了”,这一点很重要。
我已经渐渐习惯了这一切。我甚至认为这一切并没有我以前所想象地那么坏。我对自己说生活本来的面目就是让有些人暴富让有些人骤穷让有些人随心所欲让有些人身不由已情非所愿地活着。我虽然属于最后者,但这也只是一个运气的问题,说不定到了以后,比如下一辈子,或者下下一辈子就能转过运来,那也难说得很。总之我已经非常非常的本份,本份到麻木的地步,我忽然发现一切对我来说都无所谓了,什么事业或者前途,对我来说好象是多年以前的依稀听过的一个笑话,虽然隐隐的有个影儿,可又不真切,只有模模糊糊的笑容,却忽然地掉出泪来。……而我已说过,日子过得飞快,我想依照这个速度过下去地话用不了多长时候我就到了下一辈子,那时我可能就会走运,这真叫人激动万分并且望眼欲穿。秋天来了,我觉得这个城市的秋天比任何地方的秋天更象秋天,这只是一转眼的事,而叶子已经落了一地,斩钉截铁无情无义,跟两条腿的人没什么分别。没完没了地下雨,本来下雨只是老天爷的副业,现在却成了它的本行。然而所有这一切都打不消孙小梅的好心情,也压不倒她那意气丰发的好兴致。
我能够想象到我未来的生活是怎样的。我将成为一个女人的丈夫,确切说我将成为孙小梅的丈夫,于是我们就得住在同一间房子里,并且睡着同一张床,我必须习惯她无时无刻不在我面前晃来晃去的影子,还得很有耐心地听她对国际局势及国内形势滔滔不绝的指点与分析,因为孙小梅是个很有水平的女人,而且她的水平有一路上涨的趋势。
这就是我所设想的我未来的生活。但最终,我不知是该遗憾还是该不遗憾,这种生活没有实现。
那天我从单位出来已是晚上,还在下雨,过了这个晚上,也就是到了明天早晨我就要跟一个叫孙小梅的女人去领取结婚证书。这件事很重大,而且意义非同寻常。我在雨里走,没有撑伞。如果一个十七八岁的男孩子在雨里走来走去,那将是件浪漫的,带着一点蓝色忧郁的美好风景。就象小健。从前他总爱在细雨蒙蒙的天里走。头发是湿的。有很多晶莹透亮的小水珠。趟过积着水的坑,赭褐色的靴子上有一块一块的水印。就象雨里的一棵树,长出了很多叶子。手在舞。脚步轻盈地跳着。空气里散发着一种柔和的带着栀子花清香的背景音乐。……。可那只是过去的一种错觉。现在象我这样年龄和模样的人,如果还象那样子地在雨里走,只能被人称之为傻冒。而且说地一点也没错。
我在路灯的照耀下跌跌撞撞地来到楼下。这时,我看见小健撑着一把黑伞站在楼道前面。
事实情况是我不可能“看见”小健。因为路灯昏暗,又被雨水淋得萎靡不振,迷离的光线哆哆嗦嗦地象得了伤害。小健又撑着一把黑色的大伞,阴影遮在他的脸上,只是黑糊糊的一团。可我一下子就知道那个人是小健。并且我的确看见了小健的脸,清晰地一览无余。我看见他变得很瘦,那种形销骨立的瘦,风吹吹就倒了,即使在黑暗中我也能历历在目。
我很难用文字来表达那次重逢时我的感受如何,因为在某些方面,文字相对于图像来说,总有一种力不从心而且费力不讨好的感觉。我想这也许与我文字的拙劣有关,但我暂时还无法有重大突破。于是我建议你去回顾一下《魂断蓝桥》《乱世佳人》《滚滚红尘》等经典和非经典的一些电影,只要把它们里边的主人公换成小健与我,然后展开你无穷的想象力,你就会对我在隔了那么长一段时间后猝然不及地见到小健后的那种心情有一种非常直观的了解。电影就是有这么一种好处,它差不多把每一种人类感情都格式化了,镜头与现实的场面永远是一对一的关系,到最后你闹不清是生活象电影还是电影象生活。
小健对我说:你不能与那个叫孙小梅的女人结婚。
在这里我们还必须再说明交待一下与此有关的一些事实。大家都知道小健爱毛孩,他的这种无比专心无比敬业的爱情与中国古代任何一位贞女,比如孟姜女,或者王宝钏,都毫不逊色。小健说,他的打算是这样的,他与毛孩毕业以后,他们可以一块去某些地方闯天下,地点还有待于进一步研讨,但这个举动却是早已谋画良久。小健认为自己的想法是水到渠成自然而然的,他强调,这不是一种非份之想。小健说,在一些春天的晚上他会禁不住浮想连翩,幻想着在今后的日子里他与毛孩共同劳动勤劳致富,跟着全国人民一起奔小康。小健说,那一段时间他在读张爱玲的传记,他看到张爱玲与胡兰成的订婚书上写了这么一句话: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这句话仿佛有着某种魔力,对着小健迎头一击,然后使小健感动地泪水滂沱,他主观地想,他也要与毛孩一起过一种“岁月静好现世安稳”的生活。
这些是小健自己内心的阐述和独白。但我们想知道的是,毛孩他想没想过要与小健白头偕老?他说没说过类似的表达这种情感的话?如果答案是否定的话,我想不禁小健要痛不欲生,连我都要扼腕叹息了。
让我们引用毛孩的话来继续讲述这件事情。毛孩对小健疑疑惑惑地说:我说过咱们要厮守终生的话吗?这句话的意思就是毛孩对小健所说的“事实”是否真属“事实”表示了怀疑。但他随即又说:即使我以前真的说过这样的话,可也只是某时某刻的事,而现在一切都不同了,我们必须得面对现实了,而我们的现实就是你回你的地方,我从哪儿来然后到哪儿去,人生就是一场缘起缘散的梦,起落转合皆不是由人定。总之毛孩一口气说了很多,而且说得很有诗意,哲理性也很强。这在他是一件破天荒的事。他的意思就是,尽管小健所说的一切属于“事实”的范畴,但它仍不是证据,因为它不是证据所以就可以对其置之不理。接着他又充满深情地说,他的爸爸和妈妈,那是一对珠连壁合的模范夫妻,不仅严于律已而且身正是范,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毛孩的爸爸比别人的爸爸更爸爸,毛孩的妈妈比别人的妈妈更妈妈,他们俩人都对毛孩充满了殷殷期望,因此毛孩不能违背或者辜负了他们二老,而如果毛孩象这样一直跟小健搞同性恋地话就是最大地违背或者辜负了二老,因此这样是不行的。最终结论是,他与小健的关系应该到此为止,在他看来,是圆满地画上了一个句号。
但小健却不这么认为,他认为一切才刚刚开始,怎么忽然之间就成了句号了呢?即使是句号的话,也不是文章末端的那个句号,而是一段结束另一段又要开始的那个句号。总之,小健固执地认为,这一切完不了。
小健先是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地用百般柔肠来说服毛孩。他为毛孩描述了他们未来的生活会有多么幸福与美好。这是他们两个人的事,毛孩不应该放弃。小健说他当时非常地苦口婆心,循循善诱,并且在最后,小健说,他无法抑制地流出了眼泪。但这些在意志坚定的毛孩面前都是徙劳无益的。毛孩反来复去地对小健说,他必须对得起他父母,也就是说,他一定会守在他的爸爸妈妈身旁,而且肯定会结婚生孩子,不管和小健的前景有多么辉煌或灿烂。
毛孩就站在一边,脸上挂着冷静的不动声色的微笑,你必须承认,这十足是一副阴险之极的表情,但是很有效果,这会使小健更加怒不可遏。毛孩说:摔吧。反正我们也用不着了。当然他说的一点也没错。后来毛孩就走了,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回到过小屋。小健对我说,当年的情形是这样的,他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房子中央,就象站在一堆战斗过后的废墟上,但是没有青烟袅袅地升起来,无疑减弱了某种震撼人心的效果,这当然是很令人遗憾的。他与毛孩的狗一语不发地蹲在墙角,愁眉苦脸地望着小健。小健说那是一只黄色的大狗,体形笨拙,具有诗人的品格,个性比较忧郁。它长着两道向下垂的白眉毛,无论从哪个方向看,它的脸总是一副心事重重的表情,好象读了李清照填的词,从此深陷进去再也无力自拔了。后来那只狗就失踪了,小健说那条狗通人性,知道国虽没破但家已亡,所以就自己另寻生路去了。小健说想起来他就觉得很难过,觉得对不起那条狗。当时他就与那条大黄狗相互对视良久,到最后连他的狗也禁受不起小健那如苍茫秋水般的寂寞哀怨的眼眸,只好搭讪着站起来,甩着尾巴,摇摇晃晃地走出了门外。太阳也一狠心来个眼不见心不烦,一溜烟地就跑掉了。月光躲躲闪闪地,试探性地一点一点照进来,就象一种奴颜卑膝的软体动物,最后象滩水一样覆盖了整个房间。从玻璃窗望出去,远处有数点猩红色的灯光,它衬在一片漆黑的夜幕上面,象一些生动的骄傲自大的无耻的脸。而小健当时恨得就是这种无耻而妖冶的脸,于是他就猛地挥拳打了过去。接着“咣啷”一声响,那些早就蓄谋已久要闹分裂的玻璃们争先恐后地跳出来,纵身一跃就跳上了小健的胳膊,然后象水蛭一样附着在上面,再也不肯下来了。
后来小健仍旧不动声色地去了学校,甚至去了图书馆。图书馆里一派雪亮雪亮的灯,在那么亮的灯光下人显得无比渺小,连影子都羞眉臊眼的缩成了一团。小健去期刊部借杂志,他向那位慈眉善目的女管理员伸过手去,这是在夏天,小健只穿着单薄的方格衬衣,他伸过手去,小健说他感到自己的动作很有力量,简直可以用“遒劲有力”来形容,同时他听到一种滴滴嗒嗒的声音,这使他想起他小时候经常在雨天里坐在门坎上静静看雨水落在光滑的青石板路上,溅起细小的白色水花,一坐就是一个下午,那时候,下雨就是寂寞的同义词,而如果寂寞能发出声音的话,那就是一种零零碎碎稀稀落落的嘀嗒声。可那个慈眉善目的管理员却变了脸色,她无声地张大了嘴巴,这时候小健说他感到从他的脚下忽然裂开了一道大缝,发出蓝色丝绒一样温暖光滑的光,象一张动物的皮毛。同时,小健说,他感到自己很优雅地,异常缓慢地,倒了下去。
剩下的就简单多了,我们尽可以三言两语地交待完毕。
小健说他倒了下去。如果是在电影上出现这一幕地话,那么下一个场景就该是主人公在医院里醒来,镜头对准了他那张憔悴浮肿的脸,然后他心神恍惚气息微弱地喃喃自语道:我这是在哪儿?很遗憾小健并没有干的这么精彩。小健说自始至终他保持着无比的清醒,他觉得当时他的脑袋就象一张刮刮作响的簇新白纸,上面还整整齐齐地印满了铅字,什么事都一清二楚明明白白,你想糊涂都犯难。旁边有几个热心肠的同学们跑了过来,然后小健在前呼后拥之下被送到了校医院。那女医生先是一副如临大敌的表情,后来又是一副无所谓的态度,因为小健只是受了皮伤,并没有割到动脉,小健看见她满脸惋惜,而且还不由自主地摇了两下头。
小健说自从进了医院他才开始感觉到疼痛来,于是他在痛苦之余努力反醒,并且最终搞清楚,原来死是一件极为严肃的事情,你不能用儿戏的态度去对待它,这是一场非常重大的仪式,礼节浩繁,必须按步就班,一丝不苟。象小健这样意气用事的做法是行不通的。于是小健说,就在那一刻他下定了决心,他绝对不会再这样莽撞地去死,确切说他再也不主动地英勇就义了,即使到了不得不死的那一天他也要慢慢地,非常体面得死。
总之,小健说,在那一刻他感觉自己成了一名哲人,头脑深刻、犀利,一针下去就能滋滋地往外冒血。等到这时候,小健也已经从那个民风淳厚的西北小城回来了,他回到了这座他从小就生长于斯的城市,每一条街道都能勾起他某段缠绵绯侧的往事,后来小健说,他想起了我。
后来小健说,他听到了我将要结婚的消息。他说他在听到这个消息时的一刹,他的心象金鱼的尾巴一样非常有韵律地,优美地一甩,差点甩出了他的胸膛。小健说,在他心目中,他一直都以为我是个正直的人,而我作为一个男同性恋者还要跟个女人结婚,这无疑会抹杀我正直的人品,为了保持我在小健心目中正直的形象,在一个淅淅沥沥的雨夜守侯在我的楼下,远远地看见我的黑影笨拙地渐渐走近并最终停在了他的面前,于是小健对我说:
你不能与那个叫孙小梅的女人结婚。
小健说我不能与孙小梅结婚,我想这要是让孙小梅听见后非得跟小健拼命不可。我们坐在一派喜气洋洋的房间里(这都是孙小梅的功劳),确切地说我们坐在床上,身下是蓝地上洒满小白花的床单。小健说,他本来不想再来打扰我的生活,可他不能容忍我将要跟女人结婚的这样一种行为,在他看来这是一种堕落,但他又不忍心看着我堕落,虽然小健不是佛教徙,可是也知道佛祖以身饲虎割肉喂鹰的故事,于是小健就怀着一种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悲壮想法,用自己的身体来拯救我那堕落的灵魂来了。
我对孙小梅说我不能与她结婚。原因有很多,多得无法说清楚,所以用不着解释,只需告诉她一个事实就足矣。我向她提出了两条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意见一,所有为结婚而买的,比如,电视机冰箱空调音响一张床一对沙发两个水晶花瓶三幅假冒伪劣的世界名画,等等,另外,我还可以在金钱上赔偿她,以弥补她的损失,如果她有的话。
第二,在对外界宣布时,她可以说是她甩掉了我,换句话说,她主动地瞧我不上了,这对一个人的面子似乎会有帮助。
孙小梅女士不出所料地勃然大怒起来。在她的话语中,我开始时不是个人,渐渐到了最后连东西也算不上了,一时间到底该怎样准确地称谓我自己倒成了颇为犯难的一件事。那么我就该算是人与东西之间的某个玩意了,无疑是种低等的生物。那么既然作为一种低等的生物我就该三缄其口,无论孙小梅说什么。这个过程比较长,因为孙小梅说的很多,时间也不短,而且也不是一下子就说完了,而是一次次地没完没了,后来不仅她自己说,她的家人也凑进来插一腿,然后我的父母也耐不住寂寞地杀过来想要施展施展自己的口才。那一段时间毫无疑问是我的耳朵一生中最为黑暗的日子,长夜难明,见不到曙光。
孙小梅把我房子里所有的东西都搜刮跑了,恨不得连墙纸都要揭下来带走。走地时候尽管她很气愤,可还是没忘了告诉我一声:我不是人。我也不是个东西。最后还顺手牵羊地大力抚摸了我的脸颊一下,作为我们相交一场的纪念。
这件事当然并不如我写得那样简单,好象几句话就过去了,可我也不想再多说。就象大地震过去以后还会有微弱的地震要来,这件事的余波如果要写的话也要耗费掉不少唇舌,但我已经很累了……总之,我与孙小梅女士的关系到此就算是完全结束了。
有一天我努力地想这件事,后来我想通了,实际上小健始终就不曾爱过我。以前他毫不隐饰这一点,现在是不肯承认这一点。我能感觉地到他实在是很努力地想爱上我,可他做不到,爱与努力或者不努力无关。那他为什么还要回到我的身旁?寂寞?还是累了?或是想过一种安定的生活?
我不知道。我也不想知道。我只知道小健现在就在我身边,每当夜里我会攥着他的手,默默地看他熟睡的样子。那样我就会感到幸福。而对于每个人来说,幸福都是一种可遇不可求,变化莫测的无常感受。
那天我很晚才回家,我开门,灯是亮着的,我看到每件东西都在它应该在的位置上,而每件应该在的东西也都毫无例外地没有消失。四周静悄悄地毫无声息。黄白格的餐桌布上用红颜色的水彩笔写着:我走了。字写得歪歪斜斜,仿佛小儿的涂鸦。
我平心静气地站在那块桌布前,端祥良久。我、走、了。这三个字中我能够知道的事情有,“我”是指小健,“走”是个行为动词,“了”是个助词无实义。“我走了”就是指小健的一种动作或者叫行为。同时“我走了”也是一种结果。按理说行动之后有新的行动结果会后边有新的结果,但那已超出了我所知的界限。极有可能我这辈子都不会搞清楚。 |